一、政策背景
在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背景下,绿色金融作为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工具,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性战略。我国自2007年首次提出绿色信贷概念以来,逐步构建起以《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为核心的政策框架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向低碳环保领域倾斜。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后,绿色信贷更成为金融部门支持实体经济低碳转型的关键抓手。在这一背景下,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将“绿色金融”列为金融强国建设的“五篇大文章”之一,凸显了其在国家战略中的核心地位。
辖区作为关中平原城市群的核心区域,近年来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产业结构低碳转型。2024年,咸阳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省市两级政策引导下,加速布局绿色信贷业务,通过产品创新、流程优化和资源倾斜,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研究咸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政策执行效果与优化路径,不仅对完善区域绿色金融体系具有实践价值,更能为同类城市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借鉴,对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政策执行现状分析
(一) 规模增速显著但总量基数有限
近年来,咸阳辖区各类银行机构积极响应政策导向,绿色信贷规模呈现出明显的增长态势。
工商银行咸阳分行作为区域绿色信贷的龙头机构,截至2024年末绿色贷款余额达98.04亿元,较上年净增8.24亿元,同比增长25.57%。全年累计投放绿色金融贷款23.33亿元,这一成绩反映出其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其绿色贷款主要投向能源结构优化和基础设施绿色改造等项目,体现出对区域绿色转型的金融支持成效。
长安银行咸阳分行在2024年也有积极表现。截至该年末,该行已向9户绿色信贷企业发放31笔绿色贷款,余额达15.52亿元。细分来看,支持节能环保产业贷款余额2190万元、清洁能源产业贷款7亿元、清洁生产产业5796万元、生态环境产业8亿元,基本覆盖了绿色金融的主要产业方向。这表明银行开始建立起对绿色信贷细分行业的金融服务逻辑,在客户识别和信贷资源配置方面取得了一定突破。
咸阳农合机构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主力军,其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同样亮眼。2024年绿色贷款余额增量比去年同期多增8亿元,贷款增速高出全行平均增速19个百分点,新增绿色贷款客户户数增加61户。该阶段性成果不仅实现了“绿色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绿色贷款户数增长不低于客户总数增长、绿色贷款余额增量不低于年度目标”的“三个不低于”增长目标,也反映出绿色金融在农村地区的广泛渗透。
尽管增长势头强劲,但必须看到,咸阳辖区银行机构绿色信贷的整体规模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截至2024年末,陕西省全省绿色贷款余额约为8229.04亿元,西安市2024年绿色信贷余额已突破1000亿元,相比之下,咸阳辖区银行机构合计绿色贷款余额368亿元,全省占比4.5%。在全国范围内,截至2024年四季度末,全行业绿色贷款余额达到36.6万亿元,同比增长21.7%,而陕西省的增速为19%。咸阳市增速虽高,但因基数较低,其绝对增长对总量提升贡献有限。相较而言,咸阳市的绿色信贷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尚待提升。
总体而言,咸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系统已初步构建起绿色金融支持体系,信贷增长势头可观,初步实现从“有没有”到“做得多”的阶段性跨越。下一步仍需进一步拓宽绿色项目识别能力、提升产品创新能力,推动绿色信贷从“量”的增长迈向“质”的提升。
(二)初具减排效果,环境效益提升
咸阳市绿色金融发展不仅体现在信贷规模的提升上,更在于金融资源投向绿色项目所带来的环境效益。各大银行通过支持新能源、污水治理、绿色文旅等项目,实现了良好的减排成效,逐步构建起绿色信贷与环境绩效挂钩的金融机制。
以秦农银行西咸支行为例,该行为泾河新城某清洁能源企业提供1500万元绿色贷款,项目入选西咸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A级项目。该企业所采用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清洁能源模式,建成后年发电量可达551.7万千瓦时,预计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757.08吨。该贷款不仅仅基于财务指标进行发放,更创新性地与碳减排目标挂钩,若达成预期减排指标,企业将享受70个基点的利率优惠。这种将环境绩效纳入金融考核的创新,标志着咸阳绿色信贷已由“形式参与”向“实质激励”转变。
在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方面,建设银行咸阳分行的表现同样值得关注。该行积极配合《咸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重点支持礼泉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该项目缓解了原设施满负荷运行的局限,提升了县域污水日处理能力,显著降低了COD(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体污染物的排放,对渭河流域水体质量改善具有重要作用。通过金融支持与环保目标的融合,实现在地绿色基础设施升级。
此外,建行咸阳分行还通过4.5亿元的授信额度,支持陕西省首个大型室内滑雪场项目建设,首期投放金额达5000万元。该项目虽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高耗能行业,但其在建设过程中采用了大量清洁能源与节能设计理念,有效推动低碳文旅产业发展。此举不仅丰富了绿色信贷的产业维度,也拓宽了绿色金融支持的生态边界。
总而言之,咸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系统已开始探索将绿色信贷与碳减排、污水治理、绿色能源替代等具体环境目标挂钩,在贷款设计中融入绩效导向机制,初步实现绿色金融对实际环境改善的正向激励。然而,目前环境效益评价机制仍以项目申报阶段数据为主,后续的跟踪监测、第三方核查与碳账户体系尚未完全健全。未来可在制度层面推进绿色项目的环境影响量化、实时评估与多部门协同,实现从绿色信贷到绿色效益的闭环管理。
(三)银行内生动力增强,绿色机制初步建立
绿色金融的发展不能仅靠政策推动和监管引导,更需要银行自身具备绿色信贷投放的内生动力。从2024年的实际运行来看,咸阳市部分银行已开始建立起适应绿色信贷特点的组织机制、产品机制与评估体系,绿色信贷正逐步由政策推动型向市场驱动型转变。
西咸新区在推动绿色金融生态建设方面走在前列,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管理机制较为完善。该机制将项目按减碳效益划分为A、B、C三个等级,使银行能够直观判断项目绿色程度,并制定差异化金融支持策略。截至目前,西咸新区项目库已收录88个项目,其中A级项目41个,获得金融支持的项目已达39个,累计融资达116.48亿元。该区还为218家规上工业企业和29个项目建立了碳数据核算和企业碳账户制度,为银行风险评估和信用分析提供了扎实的数据支撑。
在产品创新方面,长安银行咸阳分行推出了“长融·绿金快贷”产品,专门针对绿色小微企业与环保项目客户,以更快的审批流程和更优的利率设计,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流入绿色产业。这种产品创新不仅降低了绿色信贷门槛,也体现出银行对绿色产业潜力的积极响应和内部资源的有效整合。工商银行咸阳分行则通过组织机制创新提升服务效能。在某重点水利枢纽项目中,该行设立专项工作组,推行“周沟通、月走访”机制,开发智慧工地系统与专属结算平台,实现从前期咨询、投放到项目后评价的“全周期+多维度”绿色金融服务体系。这一服务方案不仅提升了绿色项目的融资便利性,也加强了银行对项目碳效益的动态掌控力。
总体来看,咸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在组织架构、产品体系和服务机制方面的绿色金融能力已初步建立,为绿色金融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下一阶段,仍需不断推动绿色金融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建立自动化绿色项目识别系统、碳账户动态跟踪平台,并通过内部激励机制设计,提高银行全员参与绿色金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绿色金融真正内化于银行业务逻辑之中,成为推动地方经济绿色转型的坚实金融支柱。
三、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标准体系覆盖不全
当前,咸阳市绿色信贷执行面临标准体系不完善问题,主要表现在绿色金融支持目录使用范围局限和第三方认证机制缺乏等方面。国家虽于2012年发布《绿色信贷指引》,后续又出台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但标准体系长期未能统一,存在银行体系、债券市场、地方政府目录不一致的情况。在咸阳市范围内,本地银行在执行国家标准时缺少本地化细化指引,难以准确认定项目是否属绿色,如光伏、生物质发电等项目边界尚不明确。并且由于信息披露与共享机制的不完善,环保与金融部门间缺乏绿色认证和项目信息统一平台,导致银行在审核绿色项目时无法获得准确、及时、可靠的环境数据。虽然监管鼓励推广第三方绿色认证,但标准化、资质化机制尚未落地,评级质量良莠不齐,银行难以依靠中介评定绿色程度。在咸阳市的具体实践中,银行往往依赖内部评估,信息披露不规范,易出现“漂绿”“染绿”现象。标准体系的不完善将直接制约咸阳银行精准识别绿色项目,造成审批流程不确定、统计结果不统一。
(二)风险评估工具与产业发展特点不匹配
绿色信贷本身具有其独特的风险属性,如碳价格波动、技术升级风险、环保合规风险等,在实践中必须采用适配的风险评估办法并建立系统化的评估体系。而全国范围内大多数银行仍应用传统财务指标和抵质押标准评估风险,对项目的绿色属性和后续环境效益考虑不足。咸阳市各银行风险评估体系仍依赖传统信贷评估方法,缺乏绿色项目专属工具。例如在审批光伏项目时,侧重于看项目收益稳定性,而忽视碳减排收益、环境政策变化等绿色风险要素。并且金融科技还未充分赋能绿色风险管理。因为金融科技有助于提升信贷精准度、辅助项目监测。但咸阳市内的绿色业务仍以人工审核为主,缺乏大数据、碳足迹算法、GIS监测等支持,导致审批与贷后管理效率不高、风险识别滞后的问题。此外,绿色贷款项目往往缺少全生命周期跟踪机制,尤其尚未建立动态跟踪与风险预警体系,环境效益变化未能与资本成本挂钩,无法实现对绿色项目的动态风险评价,使得贷后监管流于表面。
(三)激励约束机制不足
咸阳市绿色信贷虽得政策支持,但银行与客户激励机制尚不完善,影响绿色信贷的实际落地和质量。目前绿色贷款多仅被列入统计任务,而缺乏贴息补贴或风险补偿机制。省市财政对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的贴息力度有限,经费有限,因此基层银行在市场竞争压力下不具充分积极性。并且,绿色金融层面的政策奖惩机制尚未建立。《绿色信贷指引》对环境违法有“弃贷”处罚,但缺乏落实机制,银行通常缺乏贷后再审核能力和补救措施。学术研究建议设立绿色金融贡献奖、采购绿色资产证券化项目贴息、绿色担保补偿机制等激励制度。但咸阳市内银行业实践仍处在起步阶段,整体缺乏制度对接。进一步地,环境绩效与银行内部考核尚未挂钩。咸阳市内大多数银行尚未将绿色贷款数量或减排指标纳入员工绩效与奖惩体系,可能造成业务部门关注度低、主动性弱,难以将资源倾斜于基于长远利益的绿色金融。此外,在企业层面也缺乏相应的激励。如果没有绿色贷款和相关税费优惠挂钩的机制,项目企业获得金融支持后也将缺乏对绿色改造的持续投入动力。总而言之,缺乏财税激励、内部考核与监管反馈,将使得绿色信贷难形成内生持续动力。
(四)市场机制不完善
咸阳市绿色金融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在绿色资产退出、绿色资本重估、绿色风险分担及多元化产品缺失方面尤为突出。顶层政策虽鼓励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融资工具,但尚未形成成熟的市场机制。基于绿色产业回报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绿色保险、绿色担保等配套支持较少,加大了银行信贷风险评估不确定性。绿色评级体系的缺乏,导致金融机构难区分绿色资产是否具备市场再融资价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产业的门槛与信息壁垒依然存在。目前国内绿色资产证券化试点和绿色债权转让实践较少,使得银行绿色贷款主要只能自持,缺乏盘活流动性路径。而且中国的碳市场尚处初期,碳排放权的抵质押机制尚未普遍,碳金融标准与资产资质认定不一,金融机构对碳资产金融化设计能力有限。咸阳市内的银行也缺乏绿色ABS、绿色债券等产品开发经验,无法有效将碳资产转化为融资工具,难以通过市场融资扩大绿色资产规模。
四、政策执行优化路径
为应对咸阳市绿色信贷政策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标准体系覆盖不全、风险评估工具滞后、激励约束机制不足和市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需要从制度重构、科技赋能、机制创新和市场建设四个层面,全面推进优化路径。
(一) 构建统一、清晰且具有地方适应性的绿色信贷标准
咸阳市可联合陕西省金融监管部门和环保、发改等相关单位,共同编制《咸阳市绿色信贷支持项目分类指引》,在落实国家绿色金融目录的基础上进行本地化细化,明确光伏、生物质发电、绿色建筑等项目的技术指标、排放标准与评审流程。同时,针对不同贷款类型,如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制造、绿色消费等,制定量化准入标准,并发布绿色信贷操作指南,以流程图、案例等方式提升信贷员识别能力。
为了打破金融与环保信息壁垒,建议建设由市金融办牵头的信息共享平台,整合环保、电力、住建等部门绿色项目与排放数据,形成统一的绿色项目数据库,为银行提供真实、及时、系统的决策依据。此外,应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设立认证清单和技术标准,解决目前绿色项目评级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提升评审公信力。同时建立绿色贷款备案机制,对申报项目进行抽查与回溯,杜绝“漂绿”“染绿”现象。
(二)以科技手段强化绿色项目的识别与风险控制能力
咸阳市可引导本地银行开发绿色项目专属风控模型,将碳排放量、政策敏感度、生命周期排放强度等纳入评分体系,在审批环节中加强对项目环境效益的评估。此外,应建立绿色信贷动态管理机制,对已发放项目实施周期性回顾与风险重估,将环境效益与贷款条件(如利率)挂钩,实现绿色绩效与金融成本的正反馈。
在具体技术路径上,建议推进碳账户和碳会计体系建设,借鉴西咸新区经验,为重点绿色项目和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碳账户”,实时掌握其碳减排进展和排放强度。结合大数据、GIS、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构建绿色金融科技平台,整合项目运行、用电、排放等多维数据,实现绿色项目的贷前评估、贷中监测和贷后预警的闭环管理。同时,应为绿色贷款设计环保效益承诺书,明确项目达到的减排目标和节能指标,作为贷后评价的依据,并设立绿色贷款风险缓释机制,在减排不达标情况下启动利率调整、风险重估或担保追责程序,提升贷款的环境真实性与金融可控性。
(三)强化财政、税收、考核等多维激励与约束机制,构建绿色金融内生发展动力
建议设立咸阳市绿色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由财政提供部分利率补贴,对纳入地方绿色目录并符合环境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支持。同时推动出台税收激励政策,对使用绿色贷款的企业在设备购置、节能改造、排污费等方面享受优惠。市级金融主管部门可将绿色贷款新增量、绿色企业覆盖率、减排绩效等指标纳入对各银行分支机构的年度绩效考核,并作为评级评优的重要参考。各银行则应将绿色贷款目标下沉至部门和员工,设立“绿色信贷之星”等荣誉激励机制,推动信贷人员主动发掘绿色项目、提升服务能力。
在企业端,应推动利率浮动机制,根据项目碳减排量、环保投入程度与评估结果,对达标项目执行优惠利率,形成“多减碳、多优惠”的导向。同时探索引入绿色担保基金和绿色保险制度,为绿色项目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增级工具,分担其在早期改造阶段的融资风险。对于环保失信或“假绿色”项目,应建立黑名单机制,与企业信用、征信、政府采购等政策挂钩,形成有奖有惩的制度闭环。
(四)完善绿色金融市场机制
鼓励本地银行联合省级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推进绿色资产证券化试点,选择成熟、风险低的绿色项目打包发行绿色ABS或绿色收益凭证,拓宽绿色贷款退出通道。与此同时,应培育绿色债权转让平台,推动绿色信贷资产向保险、基金、信托等多元金融机构流转,激发市场活力。建议以能源、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为试点,在咸阳市探索碳排放权抵押融资模式,开发碳配额、碳信用等金融化产品,将碳资产转化为可抵押可融资的信用工具。推动本地银行与陕西省碳交易市场对接,建设碳资产登记、交易与估值平台。
此外,绿色金融还需多元产品支持。应推动发行地方政府绿色债券,优先用于污水治理、生态修复、清洁供热等公益性绿色项目。同时设立咸阳市绿色发展基金,由财政资金引导,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绿色投资,在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方向建立产业基金或专项信托产品,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投融资新机制。
五、结论
绿色金融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绿色信贷则是引导资源配置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的关键手段。近年来,在国家“双碳”战略和省市两级政策的有力推动下,咸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系统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拓展绿色信贷业务,绿色贷款规模稳步增长,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环境效益逐步显现,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咸阳市产业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有力金融保障。
但同时也应看到,咸阳市绿色信贷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标准体系不完善、风险评估工具滞后、激励约束机制不足、市场支持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仍较为突出,制约了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深度和广度。
下一步,咸阳市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加快建立符合地方特色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科技赋能与信息共享,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绿色信贷支持体系。要进一步压实金融机构绿色发展主体责任,强化政银企协同联动,建立财政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正向激励的长效机制,持续释放绿色信贷政策效能,为实现“双碳”目标、打造绿色咸阳、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
(供稿:咸阳市银行业协会凌晓宏、景海明、朱玉洁、郭丹)
【编辑:高春茹;审核:史雅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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